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陕家协发[2018] 39号
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诚信服务先进单位> <陕西省服务明星企业> <家政扶贫示范企业> <先进工作者> <服务明星> <家政扶贫带头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人社部发【2014】98号、发改社会〔2017〕1293号、国发〔2016〕33号)、商服贸函【2018】175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品牌企业在家政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省家政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水平。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决定在全省行业内开展2018年度《诚信服务先进单位》《陕西省服务明星企业》《家政扶贫示范企业》《先进工作者》《服务明星》《家政扶贫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就评比条件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诚信服务先进单位》评选范围: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员单位(培训机构)。
(二)《陕西省服务明星企业》评选范围: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员单位,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龙头服务企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三)《家政扶贫示范企业》《家政扶贫带头人》评选范围:凡是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员单位,能够积极开展或参与家政扶贫活动的企业;来自贫困县的从业人员均可申报。
二、评比条件:
(一)《诚信服务先进单位》(60个)的评比条件:
1、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积极加强企业在家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到诚信服务;
3、能够在本地区或全省行业中起带头作用;服务员培训人数比例占单位人数60%以上,持证上岗率70%以上;培训质量得到用户认可;就业人数在省内同行业名列前茅,服务客户不少于100户;
4、本年度通过工商税务年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且有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管理细则;对客户服务有诚信承诺并能按约定实施管理;
5、从事家庭服务业经营满二年以上,入会一年以上,认真执行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章程,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不按时缴纳会费的不予参加评选;
6、无重大安全事故,服务投诉率不超过2‰。
(二) 《陕西省服务明星企业》(20个)评选条件
1、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经营3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入会三年以上,认真履行协会章程;
2、本年度通过工商、税务年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且有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管理细则;
3、吸纳就业力强。从业人员规模在全省或本地区业内位居前茅,2018年12月末,吸纳就业或培训人数达到800人左右;
4、经营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盈利能力强,营业额在全省或本地区业内位居前茅,2017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以上(附2017财务报表复印件);
5、建立职业化培训体系,培训率在90%以上,持证上岗率80%以上(提供培训证、资格证);
6、实现连锁化,建立有标准化体系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有企业标识和品牌商标(提供品牌认定证书复印件、标准体系、及信息化管理平台资料);
7、2015—2017年连续三年获得协会或部门诚信服务荣誉(提供获奖证明);
8、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并有效实施,无不良信用投诉,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未发生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附合同);
9、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为服务人员办理保障自身及服务对象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业保险(提供证明资料)。
(三)评选“家政扶贫示范企业”(10个)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在民政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入会二年以上;
3、本年度通过工商、税务年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4、能够履行家政服务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协会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家政扶贫活动和家政扶贫培训工作;
5、与贫困地区或贫困人员签订对接协议,或把贫困人员输送到发达地区进行就业,扶贫示范作用明显;
6、2018年度培训贫困人员100名以上,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工作50名以上,且服务得到客户认可;
7、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投诉,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先进工作者(120名)的评比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服务;
2、注重个人在家政服务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满二年以上,从事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在本岗位工作有突出表现;
4、掌握工作流程,有创新工作精神,遵守法纪法规,认真履行行业规章制度;
5、勤奋好学,工作能力强,讲职业道德,讲团结奉献,在本年度服务中无投诉、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服务明星(220名)的评比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
2、注重个人在家政服务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满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持证上岗;
4、服务工作能按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操作,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者优先参评;
5、在服务工作中经常受到客户表扬,本年度工作中无投诉、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评选“家政扶贫带头人”(20名)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已通过家政实现就业脱贫,年收入超过3万元以上,且户籍为陕西省贫困县的从业人员;
3、能够回乡广泛宣传家政就业脱贫理念,带领家乡姐妹一同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
4、参加家政扶贫技能提升培训;在服务工作中经常受到客户表扬,诚信服务;在工作中无投诉、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上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的文字材料在2000字以内,内容有本年度经营情况、就业人数、培训人数、客户数量(按照申报条件提供)等,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附上2017年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另外申报《家政扶贫示范企业 》资料内容包括本年度经营情况、吸纳贫困人员就业数、培训贫困人员数、客户数量、企业扶贫情况(包括扶贫对接会、表彰会、座谈会)等,将企业简介和宣传内容一并提供,内容越详实越好。
2、申报个人的文字材料在1000字以内,其中申报《家政扶贫带头人》主要包含积极参加家政扶贫技能培训、年收入情况、自身脱贫、带头就业及回乡宣传家政扶贫典型案例等情况。
四、评选表彰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提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先进单位申报表》《陕西省服务明星企业申报表》《 2018年 “家政扶贫示范企业”申报表》《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陕西省家庭服务业服务明星申报表》《 家政扶贫带头人申报表》,
2、省家协初评。协会成立评审小组,办公室先对推荐材料进行预审,形成建议名单报评审小组讨论,评审小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把关,按要求拟定入围名单。
3、网上公示。协会办公室将入围名单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广泛征询会员单位和社会各方意见。
4、 常务理事会拟定建议名单。
5、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授牌匾及证书。
6、对于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协会将在省商务厅政务网站、省家协网站、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协会年刊上进行宣传。
五、评选原则及要求
1、认真申报。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要求真实。
2、严格审核。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3、要求申报材料真实,采用写实手法,用具体事实来体现单位或个人的先进性。
4、申报材料要经本单位员工进行评议,员工认为事实无误后才可报送。
5、未加入市级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省协会。
6、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参加协会活动,不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业不予参加评选。
六、上报先进材料的截止时间:
申报企业将先进事迹材料于2018年11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协会邮箱,同时把纸质的盖章邮寄或送至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12月10日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公示初评名单,公示一周。
七、联系办法:
1、联系人: 王君 18189237703. 张莹15991852119
2、联系电话:029—87292359 87362102
3、邮箱:sxjzxh@126.com
4、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华门海星大厦后二楼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5、邮编:710006
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8年10月19日 2018110110502057.doc 2018102416491443.doc 2018102415521850.doc 2018102415495997.doc 20181024154817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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