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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文章来源:渭南家庭服务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3-09-10  点击数: 2714 次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陕政发 〔201256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投资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但同时还存在整体实力不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市场化和现代化程度不高、统计监测等基础性工作滞后等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全省服务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服务业发展目标
   
加快发展服务业,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缓解就业压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等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抢抓机遇,适应产业升级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以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为方向,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探索创新,理清思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下功夫、出实招,全力推动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较2011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进一步明确服务业发展重点
 
要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服务业发展重点,集中力量加以推进,力争通过重点领域的率先突破,带动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科技信息服务业。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整合建设专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研发服务联盟,发展壮大专业研发设计企业。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提高研发服务能力。全面实施科技资源统筹创新工程,建设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组织实施宽带陕西数字陕西工程,完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开发行业应用软件。加快西咸新区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呼叫中心、容灾备份数据服务中心和西安软件新城等项目建设。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园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外包企业,提升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二)交通物流业。完善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有效对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联通全国的物流节点网络,促进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发展。加快全省七大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物流园、陕北能源化工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提高园区产业承载力,形成集仓储、配送、交易、信息、多式联运为一体的集聚区。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充分发挥西安、宝鸡、汉中等地制造业优势,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和渭南通用航空产业园,促进保税物流、航空物流和速递物流发展。培育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专业物流。(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
   
(三)商贸流通业。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全省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和配送中心。加快西安市唐皇城商圈和各市(区)商业中心、商业街等传统设施改造,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业态,提升住宿餐饮接待能力和水平,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餐饮。鼓励服务业以老字号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为资本出资。积极推动物联网、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进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一批本土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增强流通企业竞争力。(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四)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娱演出、印刷包装、创意动漫、广告会展、民俗文化等行业,培育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艺术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移动传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市场,加强资本、产权、人才等要素市场建设。支持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陕西出版集团、西部电影集团、陕西演艺集团和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等做大做强。加快西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西部影视制作基地和宝鸡周秦文化产业园区、临潼秦文化产业聚集区、陕北红色文化演艺基地等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五)旅游业。进一步优化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将西安(咸阳)打造为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延安、汉中国内一流特色旅游目的地和宝鸡等区域旅游目的地城市,培育秦岭生态旅游带和黄河文化旅游带,开发丝绸之路黄河风情等旅游,推动区域旅游协调联动。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城市公交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建立旅游纪念品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加强旅游纪念品开发,大力发展旅游购物。完善景区管理体制,创新景区开发建设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旅游业,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投资旅游产业。(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六)房地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轮驱动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住房信息系统,健全建设、分配、管理、退出制度,满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需求。调整商品房供给结构,加快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稳步扩大县域城镇住房供应规模。支持自住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不断改善和提高居民的住房条件及居住水平。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七)金融服务业。以建设西安金融商务区、高新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和西部金融研究院等为重点,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动西安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各类金融机构在陕设立分支机构及网点的审批和建设速度,积极发展新型金融机构,优化网点服务功能。对在陕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的金融机构,在财政性资金、公积金、专项基金存放以及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等方面优先支持。优化金融结构,引导聚集社会资本,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规范股权投资,提高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推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培育和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八)民生服务业。培育家庭社区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推进社区安保、医疗、保洁、维修、配送服务等业态发展。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类学校毕业生进入家庭社区服务业领域就业创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家庭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加快完善家庭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进入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推进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扶持一批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多措并举,积极促进医疗保健、健康检测、康复护理、健身娱乐等健康服务业和体育服务业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等负责)
   
三、强化服务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
加大对服务业的财税政策扶持。积极争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效利用这一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减轻服务业企业税负,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视财力情况进一步增加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各市、县、区要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企业,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减免契税的优惠。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批准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科技信息服务业: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交通物流业:落实物流企业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50%税额标准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简化大件运输审批流程,逐步降低收费标准。
   
商贸流通业:落实国家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免征蔬菜、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经审批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发展。进一步下调银行卡刷卡费率。对企业期限较长的土地租赁合同,金融机构应将其视为抵押凭证予以放贷。
   
文化产业:全面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政策,并将政策优惠期限再延长5年。对文化、动漫企业按规定给予减免增值税、营业税、进口关税等政策优惠。
   
旅游业:对我省各市(区)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参加境外旅游博览会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由省旅游局从省财政安排的旅游宣传促销经费中解决。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房地产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
   
金融服务业:对在我省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的,由省财政依据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100—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营业网点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得的担保收入,按规定程序3年内免征营业税。
   
民生服务业:落实鼓励全民创业促就业、员工制家庭服务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福利性、非营利性中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家庭社区服务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列入税前扣除支出。对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以及城镇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实行与居民家庭同价。对列入全国千户百强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省发展改革委从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2
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落实价格政策。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比例,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土地规划计划调控,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中心城市要逐步迁出或关闭市区内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用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履约管理,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服务业项目供地。城市新建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在落实与一般工业用电、用气、用热同价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与一般工业用水同价。严格控制出台针对服务业的收费项目。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收费,一律不得向服务业企业收取。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省财政厅要会同省物价局加强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坚决清理取消各种违法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二)工作保障。
    1
抓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西安市搞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西安市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政策措施,确保试点效果,充分发挥对全省服务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区域,由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连续3年给予300—500万元补助,扶持其重点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培育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区10—15个。
    2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产业剥离工作。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要带头做好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抓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服务产业的剥离。省级各部门所属的宾馆、疗养院等,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改制到位,可实行权属不变、经营资产统一核算的办法,使其在市场中独立运营、发展壮大。企业实施服务产业剥离后,若税负高于原税负,由财政给予扶持补助。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非房地产业务投资或联营的,按规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不改变土地权属关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情况下,经批准建设的服务业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公司制服务企业,原单位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后的国有资产可以计入公司注册资本的,不受货币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限制。
    3
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全面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围绕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建立健全我省服务业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扩大标准化覆盖范围,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力争到2015年末,在全省确定的重点服务行业中分别树立起1—3个品牌标杆企业,建成100家标准化示范单位。对列入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单位,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深入实施服务业商标品牌战略,完善服务业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认定办法,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
    4
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着力培育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和项目等四大载体,形成100户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重点抓好100个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服务业上规模、上水平。把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成片规划、整体开发。在服务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过程中,鼓励多用存量土地、原有老厂房,实现土地节约集约使用。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等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
    5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着力打破行业垄断,消除市场化壁垒。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降低门槛,建立健全公开、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放宽服务业企业注册限制,允许分期缴纳注册资本金。严格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各地好的做法,为加快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支持服务业行业组织健康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
    6
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对全省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通过科学的统计,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全省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和各行业具体发展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7
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区)也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共同推动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建立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将服务业发展纳入各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对服务业工作绩效及发展状况的考核评价。对完成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市、县、区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并由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分档奖励。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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